一個正常的兒童,在他發育的早期,也可能有輕度的強迫性行為,如有的孩子走路時,喜歡用手撫摸路邊的電線桿,有的孩子走路時,喜歡用腳踢小石子。

  所謂強迫症是一種明知不必要,但又無法擺脫,反覆呈現的觀念、情緒或行為。在兒童期,強迫行為多於強迫觀念,年齡越小這種傾向越明顯,本症多見於10-12歲的兒童,患兒智力大多正常。  關於兒童強迫症的原因,一般認為,兒童的先天素質、性格基礎、父母不良性格的影響、教育方法不當等,均與本症的發生有關。患兒病前常有過於嚴肅、拘謹、膽小、呆板、好思考、不活潑的表現。患兒的父母也常有膽小怕事,過分謹慎和拘謹,缺乏自信心,遇事遲疑不決,事後反覆檢查,過於剋制自己,呆板,缺乏興趣愛好等不良性格特徵。  父母對孩子對於苟求,如對清潔衛生過分要求,對生活刻板規矩等,可能是誘發本症的原因。孩子嚴重的疾病、外傷,突然的嚴懲的精神創傷,或長期處於過度的精神緊張狀態,精神負擔過重等,均可成為誘發因素,促使癥狀出現。  兒童強迫症的表現,在他發育的早期,也可能有輕度的強迫性行為。如有的孩子走路時,喜歡用手撫摸路邊的電線桿;有的孩子走路時,喜歡用腳踢小石子,有的孩子愛反覆地計算窗欄或涼台欄桿的數目等等。這類行為不伴任何情緒障礙,而且會隨年齡的增長而消失。  一個有強迫症的兒童,除此以外還常有其他強迫性癥狀,如強迫意向、強迫觀念、強迫情緒等。其癥狀表現也多種多樣,反覆數天花板上吊燈的數目,反覆數圖書上人物的多少,強迫計數自己走了多少步路等;有的表現為強迫洗手,強迫自己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了,反覆檢查作業是否做對了。睡覺時,反覆檢查衣服鞋襪是否放得整整齊齊等;有的患兒表現為儀式性動作,如要求自己上樓梯必須一步跨兩級,走路必須走兩步路一下。  這類患兒,如不讓他重複這些動作,他們反而會感到焦慮不安,甚至發脾氣。如果讓他們反覆進行這些動作,患兒並不像成年的強迫症患者那樣,有明顯的內心矛盾和焦慮不安。一般來說,患兒對自己的強迫行為並不感到苦惱和傷心,只不過是刻板地重複這些行為而已。


文章來自 有健康網 >> [心理] >> 兒童強迫症的原因及表現

參考:

總愛遲到可能是患強迫症的表現
強迫症在童年表現有哪些
讓我們一起看透強迫症問題的本質
救救我!嚴重抑鬱症+強迫症+焦慮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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